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员工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公司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报名、考核、确定接收员工名单等工作。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媛、张晞
副组长:卢其威、杨健健
成 员:赵四海、张运九、李亚龙、杨福铃、刘瑞平、韩鹏
第二条 原则及程序
1.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有关转专业工作方案向员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2.转专业工作要有利于促进各专业员工就业,提高员工就业率。
3.员工转专业应经过员工自愿申请、专业考核、学院审议、公示和上报学校等主要环节。
第三条 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出人数无限制;
2.各专业转入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5%,具体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规模 |
计划转入人数 |
比例 |
机械工程 |
90 |
13 |
14.44% |
机器人工程 |
30 |
4 |
13.3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90 |
13 |
14.4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0 |
9 |
15.00% |
第四条 申请资格
1.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必修课程中无考核不合格者均有资格申请转专业。
2.机械工程和机器人工程在专业分流后两专业不能互转,但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特殊类型转专业:
(1) 经认定员工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业特长;
(2) 经医学证明员工有某种疾病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经确认学习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需降级转专业;
(4) 参军退伍员工,本人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可转专业;
(5) 对参加创新创业有显著成绩的员工,经本人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可转专业。
第五条 转入选拔原则
1.申请转入机械工程专业的员工需要面试(百分制),面试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等;英语口语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英语口语考试内容为员工自我英文介绍及指定文献朗读及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专业认知、数学等内容。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13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13名中有员工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4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2.申请转入机器人工程专业考核以面试为主,根据学院分配的转专业名额,按照三部分进行面试评分:英语口语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50%,员工综合素质占30%。(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员工需要面试(百分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受前13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若前13名中有员工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4名起依次替补(须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员工需要面试(百分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接收前9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若前9名中有员工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0名起依次替补。
以上专业的转入选拔由各专业负责组织考核。
第六条 其他
已获准转专业的员工需在转专业后一年内补修相关专业第一学年课程。
本转专业管理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