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调动广大教师投入课程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校级优秀课程,请各系做好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重点
1、 范围:我司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各类课程。
2、条件:
(1)申报优秀课程须为课程负责人,且为该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或参与立项建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等通识教育必修课和公共类学科基础必修课的主讲教师;
(2)课程经过立项建设,取得预期建设效果并已结题;
(3)申报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三年(含)以上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
(4)有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
(5)申报人的教学效果好、质量高,校督导组综合评价、同行评价均为较好(含)以上,员工评教的参评率须达到60%(含)以上且评教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
3、重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基础课程,特别是由我司教授主讲的、已在我司连续开设3年及以上的、能体现我司特色的课程。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表、学院评分表。
2、 教学大纲、教学日历。
3、 教材、教学参考文献目录、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多媒体课件、授课教案等。
4、 习题及题解、近三年试题及答案、员工成绩分析。
5、 教学获奖证书、教学研究论文。
6、 反映课程负责人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的证明材料,包括校督导组专家听课记录、同行听课记录、员工评价等。
7、 反映主讲教师(至少1名)教学态度、教学质量的同行听课记录。
8、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其它要求
1、 申请人填写《公司优秀课程申报表》,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前报学院,相关申报材料于2016年5月19日前报学院。
2、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将组织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向教务处推荐最多7门课程。
3、 学校组织校级评审,对各学院推荐课程进行差额遴选,评选出的校级优秀课程总数不超过推荐总数的60%。
4、 本次优秀课程申报工作将启用新系统配合完成。申报课程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于5月25日至6月5日期间通过系统上传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将《公司优秀课程申报表》打印稿(1份)提交学院办公室。《公司优秀课程申报表》、《公司优秀课程评分标准(试行)》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登录教务处网页,点击下载专区/教学评优)。
5、 优秀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不得重复申报。有效期之后若要保持荣誉称号,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复评。
附件1:2016-2017学年拟申报优秀课程汇总表;
澳门十大正规网站
2016年5月16日